2025年“李宁杯”匹克球巡回赛 宁夏银川灵武站(CPC-600)赛事规程
一、指导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
二、主办单位
宁夏社会体育服务中心、灵武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宁夏匹克球运动协会、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四、赞助单位
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5年8月9日-10日
竞赛地点:灵武市体育中心
六、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青年壮年组:
1.男子单打组 24签位,参赛选手必须于1976年1月1日(含)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出生;
2.女子单打组 24签位,参赛选手必须于1976年1月1日(含)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出生;
3.男子双打组 32签位,参赛选手必须于1976年 1 月 1日(含)至2006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出生;
4.女子双打组 24 签位,参赛选手必须于1976年1月1日(含)至2006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出生;
5.混合双打组 32签位,参赛选手必须于1976年1月1(含)至2006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出生;
(二)常青组:
1.男子双打组 32签位,参赛选手必须于1960年 1 月 1日(含)至1975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出生;
2.女子双打组 24 签位,参赛选手必须于1960年1月1日(含)至1975 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出生;
3.混合双打组 32 签位,参赛选手必须于1960年1月1(含)至1975年 12 月 31 日(含)之间出生;
注:①按照报名截止日当天的 CPC 积分或排名依次录取。单打项目按照报名选手的排名高低进行排序,双打项目按照报名两名运动员的双打积分总和进行排序。如出现排名或积分相同的情况,则以在网球记提交报名缴费时间的先后录取。
②每位运动员最多可兼报两项。
③报名不足 8 人(对)的项目取消,奖金平分到其他组别。
④每个组别外卡 2 张。
七、参赛资格
(一)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国内外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须持公安机关核发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外籍运动员须持护照原件,港澳台运动员须持有回乡证原件),经确认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保险复印件、自愿参赛及风险告知书参加比赛。因参赛资格不符或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
八、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3日12:00
(二)报名方式:使用中国网球协会指定的官方微信小程序搜索“网球记”,点击“匹克球”,选择2025年“李宁杯”匹克球巡回赛宁夏银川灵武站(CPC-600)赛事,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包括外卡运动员)。
(三)报名后,如有特殊情况需退出比赛,须于2025年8月3日 12:00 前通过官方微信小程序或者联系赛事主办方取消报名。无故取消报名,将按照运动员行为准则进行处罚。
(四) 运动员报名截止后,将在“网球记赛事”赛事链接和官方球员群内公布运动员报名汇总和积分排序,并公布报名录取的运动员名单。
(五)抽签:在2025年8月6日18:00前进行抽签,并且在“网球记赛事”小程序公布签表和比赛日程。
(六)报名费:本次比赛赛事方不收取报名费。但每对参赛选手通过网球记小程序报名时须缴纳赛事保证金300 元/ 对,如按要求完赛,保证金退回(1.报到并参加开幕式,全程完成比赛;如在比赛中受伤,经现场医生确认退赛也算完赛,保证金退回。2.但违反赛规赛风保证金不予退回)。
(七)保险: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购买保险。
(八)运动员赛前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颁布的最新《中国匹克球运动竞赛规则》。
(二)比赛方法及赛制:
1.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小组前两名出线,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固定落位的方法,不再重新抽签,进行交叉淘汰赛。
2.比赛采用发球得分制,小组赛 11 分一局决胜,6 分换边,10:10 时需净胜 2 分,13 分封顶。淘汰赛 15 分一局决胜, 8 分换边,14:14 时需净胜 2 分,17 分封顶。决赛和3、4 名附加赛 11 分三局两胜,决胜局 6 分换边。
3.小组循环赛决定小组名次办法:按各队获胜次数决定小组名次。如遇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以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在同一小组中所有比赛的净胜分多少决定名次,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出现其中有二个队的净胜分相同,则以这两队间比赛胜负决定排名;如仍有三个或以上的队净胜分相同,则抽签决定净胜分相同队的名次。
4.暂停:小组赛及淘汰赛,每场比赛双方各有一次暂停,
暂停时间不超过一分钟。决赛和 3、4 名附加赛,每局双方各有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不超过一分钟。若因伤暂停,时间为 15 分钟,每场比赛每人/队只有一次。
5.连场:最多休息 10 分钟。
6.弃权:
(1)当一名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因伤弃权的,经大会医生诊断并签字确认后,该运动员的成绩仍旧有效。
(2)运动员在前一轮比赛中因伤弃权,下一项比赛需要恢复比赛时,应有组委会指定医生的允许恢复比赛证明,得到裁判长批准后,该选手方可继续参加比赛。
(3)小组循环赛中,凡无故弃权者,除本场成绩为负外,与本组其他运动员比赛成绩均记为“W:O”,取消该运动员在本站赛事中的其他比赛资格,并按运动员行为准则进行处罚。
(三)种子:按照参赛人数或者小组赛分组数量设定种子数。根据报名截止日中国匹克球积分排名(简称 CPC 排名)确认种子运动员。如果有积分的运动员不足分组数,不再把没有积分的运动员设定为种子。单打项目按照报名选手的排名高低进行排序,双打项目按照报名两名运动员的双打积分总和进行排序。如出现排名或积分相同的情况,则以在网球记提交报名缴费时间的先后排序。
(四)为使比赛顺利进行,如遇到特殊情况,经组委会同意,比赛监督和裁判长有权更改比赛的赛制。
十、名次及奖励办法
获得各项目前八名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青年壮年组:
女子单打、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冠军:
3000元奖金(税前)+880元球拍或相近价值产品+奖牌+证书
亚军:
2000元奖金(税前)+480元球拍或相近价值产品+奖牌+证书
季军:
1000元奖金(税前)+280元球拍或相近价值产品+奖牌+证书
第四-八名 李宁运动毛巾+证书
常青组: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冠军:
3000元奖金(税前)+880元球拍或相近价值产品+奖牌+证书
亚军:
2000元奖金(税前)+480元球拍或相近价值产品+奖牌+证书
季军:
1000元奖金(税前)+280元球拍或相近价值产品+奖牌+证书
第四-八名 李宁运动毛巾+证书
十一、比赛用球和设施
(一)比赛用球:李宁滚塑球
(二)比赛场地:宁夏灵武市体育中心(室内六片标准地胶场地,室外四片标准丙烯酸场地)
(三)参赛选手使用的球拍必须是经过中国网球协会审核并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品牌和型号列表中。
十二、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裁判长代表中国网球协会负责对比赛进行规范运行及全面监督,其判罚为最终的决定。
(二)赛事监督/裁判长由中国网球协会选派,裁判长可全权履行赛事监督的职责。裁判员由当地匹克球协会选派。
十三、对参赛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
违反行为准则的运动员,将视其情节和违反的条款给予罚分、取消比赛成绩和资格、取消参加中国匹克球巡回赛资格等处罚。具体方法详见《运动员行为准则处罚条例》。若出现本人积分不足扣罚时,记为负分,待其获得积分后再进行扣减。
(一)处罚程序比赛期间违纪由裁判长记录违纪行为和填写罚分通知单;赛前及赛场外违纪由裁判长或赛事监督直接实施处罚。
(二)如运动员严重违反行为准则,除上述处罚外,还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禁赛的处罚。通报批评发布在中国网球协会官网及相关报道媒体平台。
十四、申诉和纪律
(一)为维护竞赛公正性和规范性,如对选手资格有异议,应由异议方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举证材料,同时交纳 800 元申诉费,赛事组委会受理申诉并进行核实。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对裁判员工作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材料须在赛前或当场比赛结束 2 小时内提交。
(二)严格按照运动员资格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资格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取消运动员已取得成绩及参赛资格。
(三)比赛中发生辱骂、攻击裁判员和对方球员、教练员等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规违纪运动员做出取消单场比赛成绩、停赛或取消参加巡回赛资格的处罚。
(四)所有口头申诉均视为无效,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应当积极配合组委会核实申诉材料,并尊重组委会的裁决。
(五)若申诉人或被申诉人对于组委会做出的裁决有异议。可向中国网球协会提交二次申述,申诉材料必须为书面材料。
十五、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放弃索赔权
(一)比赛将依据本规程和中国网球协会颁布的最新匹克球运动竞赛规则进行。
(二)参赛运动员在提交报名时,即自动承诺遵守和充分履行上述这些规则和规程中所包括的义务,并接受其约束。
(三)任何报名并参加中国匹克球巡回赛的运动员及其支持团队成员,都必须遵守赛事规则和规程政策中的规定并接受其约束。
(四)作为一个报名条件,参赛运动员在提交报名时也就表示了认同:运动员本人及其代理人和私人代表将放弃一切针对中国网球协会和承办单位等单位的索赔权,无论索赔是何种方式、性质和类型,包括旅途和参赛过程中发生于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损失和伤害。
十六、其他有关竞赛要求按照中国网球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中国网球协会拥有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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