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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下达保供“军令状”,督促上游不打折扣保障民生用气

发布时间:2023-03-03 09:39   来源:网络   阅读量:7773   会员投稿

签订中长期合同能够有效对冲价格波动影响,可以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制度是保供稳价的“压舱石”。在近几年国内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尽快落实中长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确保居民用气的稳定供应。

居民用气是民生保障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对此高度重视。为避免天然气价格及供需平衡等问题影响今冬保供,国家发改委在1月发布了《关于组织签订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国家下达保供“军令状”,督促上游不打折扣保障民生用气

《通知》明确了农村煤改气为民生用气,上游供气单位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居民气价足额保供,为上游供气企业设定时限,要求2023年2月底前各地有关部门组织上下游完成本年度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民生用气合同单独签订,并要求上游企业立下保供“军令状”。

政策明令保障民生用气 谨防上游”拖延症“

业内人士认为,相较于往年发布的文件,今年的通知要求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煤改气”的民生用气属性与地位,并且明文要求上游供气单位须足额保供,对居民用气和农村“煤改气”用气需求合同实现全覆盖,同时明确要求了上游供气方要对“煤改气”用气须执行居民用气价格。这对于城燃公司和居民无疑是利好政策。

此外,国务院国资委也于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国资央企高质量完成能源保供工作。这表明上游供气企业对保障民生用气应当承担更大责任,积极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推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实际上,冬季保供问题的关键症结就在天然气的合同气量和价格。如若上游企业能够按照文件政策指导,以居民用气价格足量供应天然气给城燃公司,今冬民生用气将得以保障,城燃公司也能避免气价倒挂、亏损保供的局面。

国家下达保供“军令状”,督促上游不打折扣保障民生用气

近年来,天然气价格逐年上升,而步入冬季我国北方将面对保供难关。一般来说,每年春天是上下游签订关于全年保供合同的时间点,合同气量不足则会导致冬季采暖期居民用气困难,甚至出现停气断供的现象。就此前出现的部分区域停气限供现象来说,主要问题就是在于民生用气量和上游供气量之间存在较大缺口,而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就是上游气价较高、上下游合同气量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积极介入,并制定相关规定。近日发布的《通知》以及此前多次再开相关会议,都表明了国家对民生用气保障问题的高度关注与重视。在《通知》公布后,气源价格和供应量都得到明确,为确保居民正常用气带来有力支撑。

据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天然气产量217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4%,连续6年增产超100亿立方米。而此前部分天然气上游企业未严格按照规定保障用气、签订民生合同,以及地方主管单位对保价保量工作监督不到位、保供主体责任未履行到位,导致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天然气供应紧张。

随着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落实,今年冬季保供问题能够顺利解决,天然气市场改革也将得到进一步推进,历年民生供气量价问题也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国家下达保供“军令状”,督促上游不打折扣保障民生用气

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需持续推进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不利于天然气市场的稳健发展。据业内人士透露,此前我国个别地区的限供停气现象,实际上并不是上游资源不足,而是上下游在合同签订、价格机制疏导、供需平衡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也就是说,天然气的价格才是主要因素。

居民用气的民生属性决定了其必须得到高度重视,解决之道在于各方通力合作,同心协力保供应。国家已下决心根治民生供气量价矛盾,且重点瞄准上游供气单位,要求对民生用气和农村“煤改气”用气需求进行“足额保供”。此次《通知》的公布正是国家针对以往供气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针对此前遇到的保供问题,明确规定上游在合同签订时严格执行和履行民生用气价格,但理顺价格机制和促进市场化改革进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还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天然气价格关于冬季保供问题,事关民生,因而在顺应市场规律的同时,应兼顾民生需要。

在《通知》的政策指导之下,今年供气上下游的气源合同签订正受到各界人士的监督和关注,也为推动燃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环境,助推燃气市场高质量发展。

国家下达保供“军令状”,督促上游不打折扣保障民生用气

业内专家表示,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居民用气核定以及合同气量、气价结算等关键因素都必须尽早敲定。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影响冬季保供甚至是全年用气,对广大居民用户特别是农村采暖用户带来不良影响。

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因素,我国天然气市场的稳健、可持续发展,要求天然气行业尽早理顺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这也是此次国家发改委公布《通知》的原因之一。为积极推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改革,确保民生用气的保障,除了国家公布上述文件要求外,上游供气单位、下游燃气企业、地方政府等各方也应积极响应,通力配合,共同推动价格机制的形成,解决民生供气量价问题。

目前政策已经发布,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也在持续推进,希望上游能够积极响应政策,严格执行民用气价格,共同为保供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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