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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养老机构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至年底

发布时间:2022-10-17 10:56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9174   

为帮助养老服务机构渡过难关,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部门制定了《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疏解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了减租减税等措施政策很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属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租用国有房屋的,今年年底前全部免收租金昨天,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据介绍,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涉及租金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财政支持,防疫支持等方面,共26项具体政策措施

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共有养老机构和设施36万个,床位812.6万张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需要依靠持续稳定的服务回报来维持正常运营但近三年来,受疫情影响,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受到冲击特别是今年以来,多地疫情反复持续,养老服务机构面临诸多困难迫切需要各方力量合作,加强援助,共同渡过难关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李永新表示,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明确,所有租赁国有房屋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属养老服务机构,到今年年底前一律减免租金同时,鼓励教育,科研等系统相关机构对上述机构的出租房给予租金减免,鼓励非国有住房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造成的损失,鼓励各地探索为社会力量服务居家养老提供免费或低价场地

在税费减免方面,各地在享受社区家庭服务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最高按50%的比例减免。

政策还规定,养老服务业纳税人可按月全额退还增量免税额,按规定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免税额,鼓励各地进一步减免水,电,热费,特殊情况下实行欠费不停缴,延期缴费一定时间并免收滞纳金。

在保险,金融,防疫等方面,政策还提出,允许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机构申请阶段性缓缴相关保险单位缴费,鼓励地方政府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合理调整发放经营补贴条件,推动机构经营补贴等救助措施及时足额发放此外,政策还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业人员心理关怀,相关行业参与,机构就业培训等方面出台措施,解决养老服务机构的实际困难

这次专门针对养老服务业出台救助扶持措施,充分体现了对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既促进了当前养老服务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缓解,也释放了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信号李永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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