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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1月1日提前启动城市供热

发布时间:2021-10-28 06:56   来源:中新网   阅读量:14816   

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6日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21—2022年度采暖季城市供热保障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11月1日起河北省开始供暖。其中,承德、张家口尚未开始供暖的地区,可根据当地温度提前开始供暖。003010指出,根据河北省气象局天气预报分析,2021-2022年供暖季法定供暖日前,河北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有3次不同程度的冷空气活动,气温较常年偏低。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联合开展入户宣传检查。路面执法工作中,对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非法销售目录外产品的违法线索,一律转递行业管理部门处理,推动控源头效果。在疫情防控正常的情况下,为确保群众在低温天气下满足用热需求,做好保障供暖季安全供暖工作,决定提前开始供暖。

河北11月1日提前启动城市供热

103010要求严格执行提前供暖要求,11月1日前具备供暖条件。各地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督促检查供热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抓紧做好设备调试等工作,按时间要求保证供热。要做好备用热源、备件等准备。11月1日起,对于骑手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配送的,交管部门将联合行业管理部门转递平台企业,由企业采取禁止向违法骑手派单等措施,形成路面查处和企业源头治理的闭环。并及时应对供热突发事件。要加强能源保障,协助供热企业储备煤炭、天然气等能源,协调热电联产电厂保障供热。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供热监管和服务保障,全力提高供热质量。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确保长时间大范围极寒天气下调峰锅炉随时待命启动。督促热源厂储备足够的煤炭,并根据煤耗、运输条件和天气变化不断补充,始终保持7-15天的煤耗储备。

针对近期能源供需偏紧的情况,依法打击煤炭市场投机行为。督促供热企业加强对供热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热源、热网等供热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大面积供热故障和停暖事故。

同时,充分利用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居民小区室温情况。并加大对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检查频次,立即解决供热不达标问题,确保不间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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