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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拉大峰谷电价差10月起尖峰电价上浮25%

发布时间:2021-09-30 09:02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3831   

自10月份以来,广东的峰谷电价差已经上升了25%。

居民可以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8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10月1日起,广东将拉大峰谷价差,将峰谷比价由目前的1.65: 1: 0.5调整为1.7: 1: 0.38高峰价格在峰谷分时价格的基础上上涨25%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高峰电价的执行范围不包括居民用户,居民可以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峰谷价差为4.51。

本次《通知》主要是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广东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不变,即包括大型工业用户和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国家和省对部分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居民可以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下一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酌情向其他工商业用户推广

根据广东省电力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将全省划分为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00—12:00和14:00—19:00低谷0—8:00,其他时期持平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峰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 1,并考虑到广东电力系统峰谷价差较大,将广东省峰谷价差由1.65: 1: 0.5调整为1.7: 1: 0.38,峰谷价差达到4.5: 1

在执行范围上,峰谷电价执行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不含居民用户,执行时间方面,高峰电价执行时间为夏季高峰期间的7月,8月,9月整月,其他月份为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每天19: 00公布的第二天广州最高气温为准,第二天执行执行期间,高峰电价每日执行时段为11: 00—12: 00,15: 00—17: 00,执行时间为三小时在电价层面,根据国家发改委峰电价在峰价基础上上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的要求,并考虑我省电力供需情况,我省峰电价在峰价基础上上涨25%

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

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现行分时电价机制,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尽可能少启动有序用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

广东省发改委表示,电能不能大规模储存,生产和消费需要实时平衡不同用电时段消耗的电力资源不同,供电成本差异较大高峰时段,电力供需紧张为了保证电力供应,需要加强电网建设,保证输配电环节的输配电能力,在发电环节动员高成本的发电机组高峰发电,因此供电成本相对较高相反,在低用电时期,电力供需宽松,供电成本低的单位可以保证供应,供电成本相对较低

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的特点,将一天划分为高峰时段,平峰时段和低谷时段,有的时段还划分为高峰时段。不同的

对于居民用户来说,如果认为自己的家庭用电量符合谷用电多,峰用电少的情况,可以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从而降低电费支出,否则,可能无法选择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可以有效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输配电和发电资源投入,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经济性,有助于降低全社会整体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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